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
文章来源: 人气: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27日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
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佛山市高明晟俊塑料助剂有限公司现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和社会郑重承诺:
一、切实履行节后复产复工“三个一”(即节后复产前进行一次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制定一套节后复产方案,完成一次复产前设施设备的全面检修)工作目标。
二、建立、完善和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报告、研究安全生产问题、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全面检查。
三、依法配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切实保障以上机构和人员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四、依法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依法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挤占、不挪用;按规定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五、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制度,明确告知从业人员岗位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保证安全培训不合格者不得上岗、未持证者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六、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带;及时纠正违章操作行为,坚决杜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违章冒险作业。
八、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做好安全警示和安全设备日常维护,不使用淘汰的或明令禁止的工艺、设备和材料。
九、严格依照许可范围从事矿山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烟花爆竹经营等活动,严禁非法违法生产经营。
十、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规定建立应急管理队伍,储备必要应急物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保证及时、如实报告当地安全监管部门。
我单位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国家及省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认真履行承诺,依法建设施工和生产经营,积极配合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自觉维护从业人员和公众权益,接受社会监督。如有违反,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13 佛山市高明晟俊塑料助剂有限公司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七路721号
电话:0757-88938116 粤ICP备12030494号技术支持:方维网络